admin 发表于 2020-3-25 11:15:24

凌晨两点,新永路两车碰撞,交警一查发现事有蹊跷


3月16日2时12分,小榄交警大队接到谢某报警,称在小榄新永路与兴宁路交汇处,自己驾驶一辆云A0Y**1号牌的小型客车与另一辆小型客车(粤TN4**9号牌)发生碰撞。交警赶到现场后,谢某主动承认自己是肇事司机,而同车还有自己的朋友刘某。通过调查,交警发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事发第二天,谢某以肇事司机身份前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但交警调取监控发现,驾车肇事的并非谢某。



最终,谢某承认自己其实是乘客,刘某也承认自己才是肇事司机。谢某坦言,云A小车的车主是自己的妻子,冒认肇事司机的原因是之前听人说,车辆发生事故时要本人或者直系亲属驾驶才能理赔,所以就和刘某合谋,由他来报警和冒充司机。



经查,谢某、刘某均是29岁,云南人。当晚事故各方都通过了酒精呼气测试,但原本一起常见的交通事故,因谢某、刘某的虚假陈述让事故的处理变得复杂和严重。

按照法律法规,粤TN4**9号牌小型客车驾驶人李某存在“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违法行为。云A0Y**1号牌小型客车驾驶人刘某存在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乘客谢某则存在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行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小榄交警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向交警如实告知相关情况,肇事顶包、虚假陈述等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 小榄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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