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2-3-5 08:14:01

家长要依法尽责带娃!中山发出首例家庭教育令

3月3日下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近期审理的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中发现一方当事人存在转移、藏匿子女的行为,现场发出了全市首例“家庭教育令”,具体情况怎样呢?


据了解,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人谭某与上诉人潘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中,经审查,潘某作为孩子的父亲,在未征得孩子母亲谭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出生后便一直跟随母亲共同生活、且年仅3岁的儿子带回广西交由家人抚养,且藏匿并拒绝孩子母亲谭某进行探视。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父母应承担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强调以亲自陪伴等方式方法抚养未成年子女。中院表示,本案中无论该院判决孩子小潘由谁直接抚养,孩子父亲潘某都不得藏匿小潘,不得阻止孩子母亲谭某参与对小潘的家庭教育,因此发出了全市首例“家庭教育令”。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家事合议庭审判长钟劲松:“我们这个‘教育令’有三个内容,一个是责令义务履行人要禁止他藏匿抢夺孩子;第二个要求是责令他允许这个孩子的母亲实行共同的家庭教育;第三是要责令他在教育令发出的三日内,接受本院的一次家庭教育指导,也就是父母课堂。”

那么,离异或者分手的父母,应该怎样做才能让孩子健康成长?


青少年儿童心理咨询师朱洪岐:“不把成人的冲突和情绪带入到父母的角色当中,很多夫妻可能离婚了,没有处理好这个部分,他们不知不觉地就会把孩子拉到自己的阵营来对抗,这样对孩子的成长是极其不利的。”转载中山新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家长要依法尽责带娃!中山发出首例家庭教育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