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中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2018年中山市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已在市发展改革局网站发布。 今年,中山计划在学校、公园、酒店、商业广场、客运车站等166个公共场所推广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方便广大市民就近使用。 从《计划》发布的这166个公共场所看,其中古镇镇统筹的场所最多,有21处,火炬开发区、黄圃镇、三角镇、坦洲镇、东凤镇都在10处及10处以上。公共场所以学校、机关单位、公园、商业广场等为主。 根据《计划》,相关单位将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的要求,合理安排快充和慢充的建设数量。按照“桩站先行”的要求,确保建设规模适度超前。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国家、行业标准,满足各种类型的纯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公共场所的充电基础设施建成后,充电服务费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 纳入建设计划地点的充电基础设施建成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可按照市相关补贴政策予以补助;计划外地点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暂不纳入补贴范围,不享受市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共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4975辆,建成充电桩总数达到2430个,实现镇区全覆盖。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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