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时习俗,家乡的“土地诞”
自古有云:天有天神,地有地神,天神以玉皇大帝为至尊,地神以五土龙神为至尊。而其中地神则以土地诞最为隆重,每年农历二月初二,是民间相传的土地诞。土地俗称土地公,是古代的社神,民间信仰极为普遍,无论街头巷尾,陌路阡头,民宅店铺都有供奉,以造福乡里,施德万民而尊为“福德正神”。大概因土地公属于基层信仰,以前小榄的几间土地庙都是规模极小的,其中在东阳里口的虽算有个庙堂,但亦很简陋。而小榄最小的土地庙是在永宁永安公园的“瓮缸庙”及今新市路与莲塘大街交汇处的“白须土地庙”,庙“高广仅数尺,内祀一神,羣称为白须土地。其庙甚隘,神座外余地无多。(《榄屑》语)” 其余的土地公都是没有屋住,于树下或路旁,堆几块石头,上无片瓦,摆个香炉即成的社坛,遍及城乡各个角落,此类的乡民就不叫土地庙了。当然最为普遍的又最为简单的是各家各户的,拿一小张红纸写上“门口土地福神”几个字贴在屋门口,就成了土地神的牌位,虽然形式简单,但逢年节吉庆,红白二事,都以饭菜或瓜果祭拜,十分虔诚且持之以恒,已成礼规。老百姓认为人出生在土地上,生活在土地上,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只要有土地神保护,住地才能安宁,种田才能丰收,子孙才能兴旺,家里才能发达。因此,供奉一点也不能马虎,更不能得罪。随着时代背景的改变,土地公后来不再仅是农人祭拜的土神,而是变了使人致富的“兼职财神”,于是农工商各行业也都祭祀土地公,祈望能发财赚钱。除了两个诞日外,镇上商家每月初二及十六还有举行祭祀,把土地公视为财神,成了一年中被祭祀最多的神祗,这种祭祀称为“做迓”。二月初二的迓礼为“头迓”,十二月十六日的迓礼为“尾迓”。以前商户店主对“头迓”及“尾迓”较重视,多备丰富祭品拜祭“护铺土地福神”,炮竹烧得满地红,晚宴增加菜肴,答谢员工一年的辛苦。小榄有句俗语叫:“初一、十五伙头粥,初二、十六事头肉。”明嘉靖《香山县志》风土志载:“二月二日,妇女忌之不绩。上戊祭社,乡众必会立石于众路之冲(冲衢),题名里域,至日纠钱祭之,谓之社日。八月上戊祭社,如二月仪。” 清道光《香山县志》载:“二月上戊祭社,烧大彩爆竹。”《榄溪岁时记》载:“二月初二日为门官土地诞,各社坛门户宰割以祀,夜则放花筒起火烟花之属。归鸿里及鸡鸭市常布置花街,张灯结彩,鼓乐娱神。各铺户所悬之灯,或为人物,或为鱼鸟花果之类,制造奇巧,各坊社多放大花炮,其头冲起半空,人争拥夺,以得者为吉利。明年酬还,常加工丽倍,酬有麟儿大小花罇各式样,凡初一初二两日极其兴闹”又云:“坊内建火福醮(道士设坛念经做法事),例用对联符箓燕尾大字等项,分贴庙宇社坛闸门,巫师主其事”。“八月初二日为土地诞,各坊人家市肆社坛祝神,与二月初二同。”在小榄有二个土地诞,一是在农历二月初二,叫“春社”;另一个是农历八月初二,叫“秋社”,这可能是“春祈秋报”的意思。每到土地诞期,人们总会带备香烛祭品到土地社坛拜祭,感谢其庇佑之恩,祈求风调雨顺,祝祷丰年,人口平安。从清代康熙年间起,八月初二的“秋社”当日,小榄人除拜祭土地外,还会到永宁北街王大中丞祠祭祀曾任广东巡抚王来任,感其治粤期间坚持“弛海禁”主张,临死还不忘身处水深火热的迁民百姓,为民请命先后五次上疏康熙皇帝,被尊为“复村恩主”,祭祀仪式相当隆重。从百姓尊敬一个好官不亚于“施德万民”的土地神,由此可见,哪位官能关心民之疾苦,敢为民请命,福泽城池,老百姓心中都有一杆秤,这也是小榄人朴实的民风民俗的表现。可惜这王大中丞祠在数十年前被“破四旧”破掉了,几十年过去,今民间一般都只知祭祀土地神,已忘却了这位青天大老爷。 此外,有关土地诞小榄还有句农谚,叫“淋湿土地衣,落足百日雨”。这是指二月初二这天若有雨,当年就雨水多,若是大雨,就预示洪水大涨,会造成农业收成不好。 从小榄土地诞民俗看,它属于民间信仰部份的内容,这些习俗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这些文化遗产除受现代文明冲击外,在一个时期还受到人为的摧残。今天,我说“土地诞”,不是仅为了恢复民间习俗,而是籍此希望古人“尊天而亲地”的传统理念能回归到国民脑子里。保护土地特别是耕地不被随意占用,保障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再不能让地方“土地爷”凭借公权力滥施“土地财政”,牟取暴利,变了“财神爷”,还“土地爷”原本应有的职能。让我们携起手来,利用好、保护好我们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在这块土地上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图文/爱菊之仁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