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下小榄仲有无摩车司机敢故意遮挡车牌...
2019年5月6日下午,小榄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对一名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男子调查取证时,男子拒不配合,且藏匿涉事车辆、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更突然“抄家伙”对抗民警,最后被民警控制。2019年5月6日15时45分许,交警在菊城大道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涉嫌故意遮挡号牌,遂上前拦截,并及时使用警务通固定证据。
执勤人员指引当事人到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岂料,该驾驶人刚到达交警大队门前就突然掉头驾车离开,拐进内街巷道藏匿涉事摩托车。支援警力随即搜寻该驾驶人和车辆。
回到交警大队之后,面对民警的严肃警告,该驾驶人拒不出示有效证件且情绪激动,转身进入身旁的杂物间,口中辱骂交警,并顺手抄起一把雨伞对抗民警。
最后,民警合力将他制服。经查,该驾驶人古某,也是有“故事”的。2018年10月23日上午,他驾驶摩托车因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被暂扣,而后不服处罚,爬上交警大队对开路段(105国道旁)的大树,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5日。
这天,古某再次遇到交警执法,拒不配合交警执法工作,对民警做出过激的举动,意图逃避处罚。最终,古某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被交警处以扣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其暴力抗法的行为,则另行处理。
警方提醒:妨碍执法后果严重!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此次修正案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里所指的第一款内容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编辑丨李军涛校对丨一丰蕴玲 审核丨秘书股素材丨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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