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出了调整2017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额的通知。根据最新的规定,月缴存最高限额为6478元。
根据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去年中山职工月平均工资略有上升。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监督科科长 陈嘉颖表示,根据规定,2017年汇缴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从24490元,提高到26995元,各单位根据这上下限可以在7至9月对单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额进行调整:“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上限是百分之十二,月缴存最高限额为6478元比原来提高了600元,月缴存最低限额按我市最低工资1510元作为最低的缴存基数,仍为152元。” 除此之外,市公积金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从6月19日起逢周二、四下午5:30至6:30延时服务一小时,方便下班的市民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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