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全中山人都被“别人的村”深深吸引, “中山一土豪村拍地分红每户过百万,有的村民更是分到了千万!!”
真的是这样的吗? 近日,中山警方查处1起网上发布违法信息案件,网络谣言的1名“始作俑者”被揪出,并付出了沉重代价。
4月11日,做自媒体的邓某为了博取眼球,吸引网络粉丝,竟在网络上编造了标题为“中山一土豪村拍地分红每户过百万,有的村民更是分到了千万”的虚假信息,信息称中山市南头镇穗西村拍卖土地38亿,每户村民分红800万至1000万。信息一发布迅速吸引了7万多网络粉丝转发或点赞,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南头警方发现该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后,立即对该虚假信息进行核查并立案调查。
4月13日下午,在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南头警方在广州将嫌疑人邓某捉获归案。经审讯,邓某对制造谣言供认不讳和深表后悔。目前嫌疑男子邓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此,小警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对于未经官方发布的信息,可向当地有关部门求证核实,不要以讹传讹,不要随意发布不负责任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是我们每个网民应尽的义务。面对各种信息要明辨是非、理性分析,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普法小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