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热辣辣的太阳炙烤着一切——包括摩托车上的人。于是最近,很多摩托车又开始装上了与自己体积并不相符的遮阳伞。 针对这种现象,中山各镇区交警5月份起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目前交警已拆除非法安装遮阳伞超过50把。交警表示,一经被查,将处罚款500元! 很多摩托车主有意见了:没钱买小车,加个伞不行?但摩托车上加装遮阳伞的确十分危险。由于遮阳伞面积大,很容易遮挡驾驶员视线,转弯时从后视镜中看不清后面的情况,也看不清两侧路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加装遮阳伞改变了车辆原有的结构,特别是车速过快在急转弯或道路湿滑时,因展开的伞形成额外的阻力,车辆容易失去重心而重重摔倒。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对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规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一般情况下,安装遮阳(雨)伞的摩托车都违反了这一规定。
责编:晓泳 来源:中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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