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市民黄先生驾车行至兴文路东苑南路路口遇上红灯,但随后一辆救护车驶来,黄先生赶紧闯红灯避让。8月16日,从交警部门获悉,黄先生闯红灯避让救护车的行为不会被处罚。 14日晚上将近九点半,黄先生由东往西行驶至东苑南路路口时,路口的信号灯恰巧转换为红灯,于是当即停车等候。未料随后一辆救护车闪着灯、鸣着笛驶来,白色小轿车随即闯红灯前行,为救护车让道。这一幕恰巧途经的热心市民用手机拍了下来,随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并因此引起了交警部门的注意。经交警部门核实,黄先生当时确实是为了避让救护车才闯的红灯,因此不会被处罚。 黄先生说:“当时自己其实没想罚不罚款、记不记分的事,只是遇到就这么做了。就算是真的被处罚也没所谓,一条生命,几百块钱算不了什么。” 今天,交警部门表示,当晚闯红灯避让救护车的黄先生的车辆不会被处罚。 据了解,按照道路交通法规,不按规定避让救护车等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依法处罚款200元,记3分。 记者:石昊 通讯员:刘洪希 来源:中山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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