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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为企业发出首份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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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4 22: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3日下午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山市委员会
为中山企业
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签发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
为我市首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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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与乌克兰、美国、加拿大等客户签订了电视机及其零配件供货合同,受本次疫情影响,无法按原合同约定向客户交付产品,如不能及时提供无法履行合同原因的合法证明,企业将承担不可估量的损失。为此,企业负责人与市贸促会紧急联系,希望该会为其无法履行合同的原因提供证明,降低损失。

根据国家贸促会工作部署,市贸促会在1月30日发布通知,告知中山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事实范围,如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可向该会申请办理相关证明。

市贸促会在2月3日上午收到企业申请后,立即通过网络对文件进行初审,在中国贸促会、省贸促会等上级部门的帮助下,下午该会成功出具首份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并交付企业。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



中山市贸促会出证认证
联系方式:刘小姐 梁小姐 胡生
0760-89892315/318/326
企业QQ群号:718236136
电子邮件:ata8825358@126.com


素材来源:中山市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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