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我市在管控区域内新增发现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病例1,30岁,居住在三角镇高平大道9号自建房,已于7月9日对外通报。 病例2,63岁,居住在三角镇蟠龙路一巷自建房。 病例3,29岁,居住在三角镇蟠龙村民联南路自建房。 病例4,10岁,病例3的儿子 病例5:女,31岁,现住三角镇蟠龙路一巷,与病例2存在流行病学关联。病例6:女,54岁,是病例2的妻子,现住三角镇蟠龙路一巷。病例7:女,31岁,病例2的女儿; 病例8:男,28岁,病例7的丈夫; 病例9:男,11岁,病例7的侄子; 病例10:女,5岁,病例7的女儿。
4例确诊病例均来自同一家庭,同住三角镇蟠龙路一巷20号前面自建房。
目前已将病例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其居住、主要活动场所已实施管控,个案活动过的重点场所已实施终末消毒。
病例活动重点场所如下: 蟠龙小学对面早餐店“汤道” 爱国市场名仙水果店 蟠龙小学对面小卖部 三角镇壹加壹晴朗西餐厅 三角镇壹加壹超市 高平村进源路113号强仔烧鹅店(高平分店) 秀河百货(三角镇蟠龙路31号) 三角镇大信新都汇四楼重庆火锅店
市民如在7月4日至7月10日到过以上场所,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完成“三天两检”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等“十大症状”,请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