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已被警方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2月24日下午,一名女子到市中级法院打民事官司,却在庭审结束后被东区警方带走调查。该名女子没有多作反抗,后被带上了警车。她叫黄某英,49岁,小榄人。黄某英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
2015年初,黄某英因为建别墅和建筑商产生工程款纠纷被告上法庭。市第二法院一审认定黄某英已足额支付建筑商工程款,建筑商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月24日下午3点,这起民事案件在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下午2点57分,黄某英通过了市中级法院的安检,随后走向民事审判庭。约半个多小时后,审判庭的旁听席上多了好几名男子。由于黄某英和建筑商的辩护人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了案件上,并没有留意到这个细节。
由于案情比较复杂,这起官司一直开到下午5点半才休庭。就在黄某英起身的那一刻,旁听席上的几名男子上前,要求双方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我们是东区公安分局的民警,有一起案件需要你配合我们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在核实证件后,一名便衣男子说。
听到这句话,黄某英非常诧异地说:“你们凭什么抓我?”得知自己因为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而被列为追逃人员后,黄某英并没有反抗,随后被便衣民警带上了警车。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中级法院相关法警。“就在黄某英步入市中级法院后,东区公安分局通过联网信息马上得知了这一信息,指挥中心打来电话称有一名在逃人员,让我们先稳住她。”法警周兴源说,他们马上启动了紧急预案,组织安检、值班和开庭的固定岗位人员对黄某英的身份、位置进行核实。
黄某英是因何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据东区警方介绍,原来她在湖南因为欠下债务被对方告上法庭。当地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黄某英向对方偿还债务,但黄某英并没有执行已经生效的这一判决。2016年初,她被湖南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虽然黄某英是涉嫌犯罪的在逃人员,但由于她正在参加另一起民事纠纷的庭审,市中级法院法警和东区分局民警并没有立即对黄某英进行控制,而是等了一个多小时在她参加完庭审后才采取行动。黄某英被拘留后将被移交到湖南当地公安机关。(来源:中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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