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国庆假期小榄两宗交通事故3名“90”后死亡

0
回复
58848
查看
[复制链接]

1972

主题

58

回帖

2286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2286
发表于 2016-10-16 10: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1日至2日,小榄镇相继发生二宗摩托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摩托车碰撞路边静态车辆的交通事故,先后造成3名贵州籍“90”后男子死亡。10月8日,市公安交警支队通报了上述两宗交通事故。
    10月1日凌晨1时30分许,一辆粤H****M号牌摩托车行驶至小榄镇泰昌路凯旋门酒店对开路段时,与一辆停在路边的桂N***33号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驾车男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小榄交警大队协同当地医院抽取了肇事男子的血液备检。司法鉴定机构后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肇事男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54.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查,肇事男子姓杨,贵州省籍,现年21岁。
    无独有偶。10月2日凌晨3时33分,一辆无号牌摩托车行驶至小榄镇泰弘南路某快餐店对开路段时,与一辆停放在路边的粤T***10号牌中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乘客两人双双当场死亡。 经小榄交警大队调查取证,两名死者均为贵州籍“90后”男子,两人事发前与多名朋友在酒吧喝酒。目前,大队已联合医院取得两人的血样检测酒精含量,但事发当时具体由谁驾车有待进一步调查。
    通过对上述两宗交通事故分析,发现案件中的驾驶人都存在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且驾驶人、乘客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另外,涉案的两辆停在路边的货车也没有按规定设置提醒警示标志。
    对此,交警部门一再提醒广大市民:节假日朋友聚会喝酒本无可厚非,但千万记住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否则,酿成惨剧想后悔都没了机会。(方剑华及通讯员:刘洪希图文 责编:陈凌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

小编微信(加群)

全国服务热线:

0760-22109168

公司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新华西路3号

运营中心:小榄镇双美府208

邮编:528415 Email:11446848#qq.com

Copyright   ©2000-2018  小榄在线,小榄网,小榄论坛Powered by©Onw.cn技术支持:中山市微在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粤ICP备090363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