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中山市民的微博被热传。 微博内容如下:
“我是中山人,2016年12月30日晚23时左右,驾驶一辆粤T牌小型客车在中山市黄圃镇大岑管理区路边等朋友时,期间突然有一名男子怀抱一名女婴拍他的车窗叫他帮忙。
当时已经深夜,路上车很少,我开始怕是骗子,后来看女婴出现抽搐、呕吐,情况确实很危急,于是迅速让该男子抱女婴上车,并迅速就近驶往桂洲医院。 在途中邓先生看到女婴情况危急,于是加快车速并开启车辆的双闪提示灯,在经过桂洲大道与荣英路交叉路口时眼看着是红灯,我看看左右没有来车,一咬牙冲了过去。后来女婴由于得到及时救治并没有生命危险,而我却收到了当晚车辆冲红灯的违法处理通知。 我觉得自己确实有违反交通信号,但是当时主要是为了救人,认为应该免于处罚,并愿意接受交警就此事进行的调查。”
小婷是得到了及时的救治, 而邓先生也同时收到了“冲红灯扣6分罚款200元”的罚单。
1月15日,邓先生在微博上写道:
“救人都不是理由?以后遇到这种事谁还敢去帮?”
事后,邓先生将情况向顺德交警反映
顺德公安交警认为,如果情况属实,可按照规定程序向上级报批通过后,免于罚款和记分处罚,否则将仍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交警方面表示邓先生亦可以在接受处罚后,提出行政复议,他们会视复议情况再作处理。
查询了相关新闻,发现之前也有类似案件:
网友认为
律师认为
“交警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是职责所在,出租车交通违法事实存在,就理应接受处罚,这不能和救人混为一谈。闯红灯救人免于处罚,目前还没有直接的法律法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才能闯红灯。司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法学教授认为
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的权威,维护法规权威,实际就是维护人民的安全。司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就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医生:急救比闯红灯更重要
站在医生的角度,我知道病人的黄金抢救时间有限,所以一秒钟都耽误不了。情况紧急而闯红灯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仍是要在确保周围路况好、车辆少的情况下。我觉得市民应该多掌握一些急救知识,尤其是司机,遇到的事故相对会多一些。有时候可能在现场给伤员包扎处理下,比闯红灯、超速节省的几分钟时间来得更有用。有关部门最好也定期组织这种急救知识的培训。
内容整理自广东第一政民互动平台、佛山电视台、新浪微博、小强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