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2月6日。送审稿全文共包含六章、三十六条,针对网络信息内容建设、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预防和干预、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规定。 条例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采取技术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时间和单日累计时间,禁止未成年人每日0:00至8: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2月6日截止征求。 在如今的生活中,网络最吸引未成年人,甚至让他们沉迷、成瘾的内容就是网络游戏,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14年的调研发现,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游戏的比例是66.3%,接触最多的游戏包括《穿越火线》《英雄联盟》《地下城与勇士》《魔兽世界》等。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向手机游戏转移,已经成为未成年网民一种新的娱乐方式。
如何避免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提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有效识别未成年人用户,并妥善保存用户注册信息。”并且鼓励“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发网络游戏产品年龄认证和识别系统软件。” 同时,《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还提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游戏规则,对可能诱发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游戏规则进行技术改造。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游戏或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的时间和单日累计使用游戏的时间,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00至8: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除了规定了违反条例制作、发布、传播违法信息者的法律责任,还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未履行审查义务,未对违法信息进行删除或屏蔽的,由网信等部门依据职责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经省级以上网信等部门认定,由省级以上工信部门责令关闭网站,停止接入服务。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