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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全城的“东莞路怒男”小榄撞车案判决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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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7 16: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信中山人一定都记得,
发生在去年的“中山小榄嚣张斗气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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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8日,
小榄镇民安南路与工业大道红绿灯路口,
一粤S车强行逆线猛撞后车,
导致双方车辆受损严重!

如今,判决结果来了!
2月6日,市第二法院向媒体通报,涉案司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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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司机赵某某今年33岁,是湖北人,东莞市某塑胶机械厂经营者。


2016年7月28日17时30分许,赵某某驾驶粤S牌号小汽车来到小榄镇民安南路与小榄工业大道交汇处红绿灯时,因越实线变道与彭某松驾驶的粤T牌号小汽车发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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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赵某某下车跳上粤T牌号小汽车的车头盖引发双方争吵、扭打,彭某松持汽车方向盘锁殴打赵某某的右下颚及腰部。为泄愤,赵某某返回粤S牌号小汽车,驾车驶出路口后调头逆行,连续撞击粤T牌号小汽车车头致该车受损(经鉴定,损失价值17569元)。

不久,赵某某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处理,并如实供述其罪行。案发后,赵某某已赔偿被害人彭某松人民币21817元并获得谅解。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赵某某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均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来源: 第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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