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号晚上7:30,交警支队抽调三分之一的机关警力,汇合城区交警大队一线执法人员共78人,在城区开展酒驾打击行动,这次行动分别在城区的沙岗立交、起湾道东裕路路口、富华道天悦城和莲塘北路石岐大信新都汇共设置了4个执勤点 。
每个执勤点都配备了新型的查酒驾“神器”--快速排查酒检仪,只要你喝了半杯的香槟,仪器都能在五秒之内测出你是否含有酒精,然后再用具有联网功能的酒精测试仪进行复查,从而提高了查酒驾的效率。
晚上9:23分,交警在富华道天悦城执勤点查获了一起涉嫌醉驾的行为,检测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里含有82毫克酒精,已超出了醉驾80毫克/100毫升的标准。交警立刻暂扣车辆,把驾驶人送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查。据了解,该司机为江西籍的余某,他在逢源商业街喝了四五杯啤酒之后,以为回家的距离短,就开车回沙溪的家,没想到中途被查获。
随后交警又在该执勤点查获一起涉嫌醉驾的行为,酒精检测结果为103毫克 /100毫升 。而这次涉嫌醉驾的人是一位中年男子,他说晚饭和朋友喝了2瓶啤酒之后,就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当警察截停他的时候,他说自己虽然喝了酒,但开的是电动自行车,应该属于非机动车,不算是酒驾。
交警部门回应,电动自行车要分两种,如果通过检验,车辆属于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也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行为,将处罚50元罚款。如果车辆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则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俗称“醉驾”,将处以半年以下刑事拘留,罚款1500元。
另外,行动过程中,交警还通过查酒神器,检测到一名司机有喝酒嫌疑,酒精含量为9毫克/100毫升,交警现场对其进行教育后放行。 分管交警工作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冯永富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每周不定时、不定点开展酒驾打击行动,执法民警全部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所有酒驾、醉驾检测结果全部现场上传到交通违法记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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