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22日发出通告:为确保近期有关重大活动安全顺利开展,市公安局决定自6月28日零时起至7月1日24时止,在全市所有区域内禁止进行一切体育、娱乐、广告性等“低慢小”飞行物飞行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广州地区空中管制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据了解,通告中所称的“低慢小”飞行物是指飞行高度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滑翔机、轻型或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飞艇、无人机、航天航空模型、孔明灯、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物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飞行物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法违规飞行。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陈凌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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