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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微信“附近的人”交友,简单快捷,是时下最受年轻人欢迎的软件之一,但也因网络的虚拟性惹下不少横祸。2017年8月,在广东中山打工的19岁江西小伙邱某,通过“附近的人”结识15岁的湖南女孩胡某,经过一个多月的网络交流,相约于9月10日在胡某位于板芙镇的某出租屋见面。见面当天,两人情投意切,相谈甚欢,不料出租屋突然闯进三名男子,对邱某拳打脚踢暴打一顿,致其身上多处受伤,并被抢走iphone6手机1台及被对方威逼从微信中转走人民币900元。
事发次日,邱某在朋友的鼓励下到板芙公安分局深湾派出所报案。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很快掌握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的活动线索,通过联系其家人开展法制教育,劝谕其尽早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经过两天两夜的思想挣扎,嫌疑人苏某于13日晚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伙同谢某、安某参与殴打和抢劫邱某的犯罪事实。
原来,当天闯入出租屋的三名男子分别是女孩胡某的前男友谢某(19岁)及其老乡苏某(男,19岁)、安某(男,17岁,均贵州凤冈县人)。谢某与胡某此前也是通过微信“附近的人”相识,短暂相处后胡某提出分手,谢某心有不甘,经打听得知胡某原来又通过微信“附近的人”认识了新的男朋友,遂心生怨恨。9月10日谢某正与苏某、安某喝酒闲聊,得到消息有一男子正在胡某的出租屋内,决定要“教训一下对方”。趁着酒意,三人冲入胡某的出租屋对邱某实施殴打,后担心对方报警,干脆一并抢走了邱某的手机并胁迫其从微信转走900元,用作逃跑的路费,作案后三人分散逃跑。
警方在抓获苏某后循线追踪,发现谢某、安某已逃往东莞市,并准备在东莞市乘长途汽车逃回贵州凤岗老家。办案民警马不停蹄连夜赶往东莞,逐一排查前往贵州凤岗的长途汽车时间表及乘车人员,最终锁定谢某、安某所乘坐的班车信息。此时,该班车已出发将近5小时,目前行驶的具体位置不详,但大致预计将于9月16日中午12时前到达贵州凤岗。全国公安一家亲,民警迅速请求贵州凤冈警方予以协助,16日上午10时,贵州凤冈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成功在该县何坝镇高速收费站出口将嫌疑人谢某、安某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安某、苏某均被警方刑事拘留。受害人邱某则对自己痴迷微信“附近的人”交友、轻易约见网友的行为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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