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当晚9时25分许,小榄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小榄镇赤岗路45号对开路段发生一宗摩托车撞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导致自行车倒地,驾驶人受伤昏迷。事发后,肇事的摩托车驾驶人不顾伤者安危,趁夜色驾车迅速逃离现场,值班民警随即赶往现场处置。 根据现场目击者提供的证据,并结合周边监控视频,民警很快锁定桂R5***7号牌摩托车为肇事车辆,并立即发动事发地永宁治保会的治安人员协助查找肇事车辆。 次日上午,治保会工作人员巡逻至事发地附近的某摩托车修车行时,发现了嫌疑肇事车辆,于是将相关情况向小榄交警大队反馈。办案民警随后联合治保会在附近蹲点守候。当天下午,一年轻男子来到车维修行取车时,被蹲守的民警抓获。 经查,当事男子叫杨某,广西桂平人,现年18岁。在询问过程中,杨某对自己4月6日晚在小榄镇赤岗路45号对开路段撞伤自行车驾驶人并当即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杨某交代,当晚,他下班驾驶摩托车途经事发路段时,不慎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见对方驾驶人倒地不起,害怕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于是不顾伤者安危逃离现场,以为天黑路暗人稀不会被发现,岂料次日就被抓捕归案。 4月7日晚,小榄交警大队依法对杨某实施行政拘留。4月10日,从办案民警口中得知受伤的自行车驾驶人胡某已无生命危险。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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