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中山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从六成降至五成。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获悉,从2012年8月1日起,中山公积金二套房首付上调至最低六成,从昨天开始,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最低五成。
文/记者:李丹丹
记者昨日走访楼盘采访时发现,许多市民对二套房公积金降低首付表示热烈欢迎,市民杜小姐近期准备购房,她告诉记者,“一直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第一次买房的时候一次性付清,现在公积金账户内有十几万,最近准备买房,因为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所以选择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五成对购房者来说是一大利好,可以减轻首付负担。”
[size=1em]公积金贷款新政新变化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公积金中心正式执行《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根据新的实施细则,其中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都较之前发生很大变化。
变化一: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标准降低,根据细则,“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变化二:再次明确公积金贷款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同一家庭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享受一笔公积金贷款,在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最高为两次。[size=1em]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除在中山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人可以在中山申请公积金贷款外,在细则中增加 “本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当前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为正常状态,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此项政策有助于在异地务工的中山人可以在中山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依然可以在中山申请公积金贷款。
[size=1em]对哪些情况不批公积金贷款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存在非法套取公积金及不良诚信记录的公积金缴存人进行公积金贷款限制甚至不予贷款。以欺骗手段非法套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在全额退款之日起满2年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的,在全额退款之日起满5年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不超过正常可贷额度的50%。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公积金贷款的,市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接受其公积金贷款申请;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记录的个人信用情况存在前两年内连续逾期6次或者累计逾期10次还款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将不被审批。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仅限于普通住房。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来源:中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