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整治专栏
我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完成排查厂企场所、出租屋41000多家,目前由排查阶段进入整治阶段。
自6月份以来,我镇围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厂企场所、出租屋火灾隐患排查,目前完成排查41000多家。
昨天下午,我镇召开了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全面整改阶段动员部署会。与会代表参观了家的电器公司仓库和绩东二社区一栋出租屋,了解这两个示范点的整治标准。
在动员部署会上,镇党委副书记曾顺秋要求各社区各职能部门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快整治工作进度,切实将火灾隐患整改落到日常工作中。整治工作要配齐配足人员,注意廉洁问题,加大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和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各支整治队伍要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全面推进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通 告
小榄镇于2018年5月21日至12月31日开展省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通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范围 (一)“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与住人在同一地点的场所。
1.住转厂:出租屋、业主住宿场所与生产企业在同一建筑,共用疏散楼梯的; 2.三小场所: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违规住人; 3.工厂企业:厂区内生产与住人在同一建筑,共用安全出口; 4.在建工地:在建工地住人的。
(二)出租屋:无消防设施建设、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占用堵塞封闭。
(三)厂企:消防设施损坏、楼梯数量不足、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占用堵塞封闭、防火间距(厂区搭建)、消防车道占用堵塞封闭、消防控制室无人持证上岗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
(四)公共场所(公众聚集场所、酒店、宾馆、医院、学校、养老院、幼托机构等场所):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占用堵塞封闭、消防控制室无人持证上岗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
二、处理措施 以上情形,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采取以下措施:1.临时查封;2.停水停电;3.处罚5000-50000元;4、行政拘留10-15日。 整治工作中,镇检查组及中介服务公司专业人员将逐间逐户开展检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检查,落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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