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冠肺炎防控形势
在校学生、教师,以下情形 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01出现发热或咳嗽、流涕、咽痛、打喷嚏等呼吸道症状时;
02接触发热或咳嗽病人、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
03在教室、图书馆、宿舍、饭堂、小卖部等室内场所,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交谈或授课)时;
04在人数较多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如会议室、密闭办公室等,特别是电梯等小空间)时;
05到高风险场所(校医室、留观室、临时健康观察区、医院等)时;
06返校和日常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交、高铁、飞机、出租车、网约车、校车、通勤车等)时。
素材来源:中山发布 中山市卫生和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