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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读 新学期又开始了,遇到极端天气要不要停课?《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借鉴香港成功经验,结合我省气象灾害防御实际需求,首次在法律条文中确立了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停课停工机制。今后看到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不仅应当停课,上班族也应得到停工安排。
停课方面 《条例》明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这表明,预警信号在广东省范围内将正式具备法律效力,只要看到当地气象台站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手机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学生可自觉停课,无须确认教育部门或学校有没有发通知。停课信号生效期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
停工方面 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并为在岗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实际上,省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颁布实施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下来如何结合《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制定与《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相配套的停工措施、实施细则等还需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落实。
广东气象灾害每年致死逾200人广东省气象局法规处处长彭黎明介绍说,《条例》在全国来说虽然不是最早出台的,但却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广东省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气象灾害占所有自然灾害的70%以上,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GDP的1%~3%,“那是全国平均状况,广东还要高一些,气象灾害占自然灾害的比例达到85%。”广东省气象局副局长邹建军介绍,气象灾害在广东平均每年造成超过200人死亡。“广东有众多外来人口,还有游客,他们对广东气候状况不熟悉,因气象灾害而死亡的多为外来人口。”邹建军说。
《条例》的出台,将着眼于改变过去重建设而轻气候生态的做法。《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职责,列举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等16个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强调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动。同时,规定气象等部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配合,政府应当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域设立预警传播设施,加强边远农村、山区、渔区预警大喇叭、电子显示装置等接收终端建设,通过现代科技与原始手段相结合,扩大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
此外,《条例》还首次明确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阈值库,通过建立风险阈值库,健全气象灾害基础数据,为气象灾害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提供基础支撑。(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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